常德城区很多地区的停车费十分的贵,经常能看到5元一小时的,五元一小时就算了,经常有些地方一小时零一秒就算两小时,非常不合理!本来提出搞什么智慧城市停车,结果从收费看来一点也不智慧!停车成本很大的增添了常德负担,为人民群众减负,常德才能持续发展!如果是公家收费,这种费类到底又能占财政多少?常德680多亿的总财收(转移支付+地财)能多多少?
人民不希望看到什么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说辞,这种昏庸的说辞是一种不作为,市场背后无形的手去哪了? 也别说啥这个文件那个办法,就是贵!而且收费不合理,解决这两个问题才是金牌文件与最终办法! 希望发改委办公室联合多部门制定 指导价格停车方案,可以按照区域划分,以及为私人停车位,小区停车位制定指导价格:个人认为部分地区3元一小时,按分秒小数点几时最公正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切实解决人民停车难停车贵问题,另外让智慧城市停车的价格也更加智慧,既然是互联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之类)缴费。那么具体停车时间为什么不能更加精细?希望智慧城市停车不知道一种官腔说辞,更能体现到停车收费上! |
|
1楼#
发布于:2021-09-15 17:14
帖内置顶 – – 2021-09-15 17:34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常德市停车收费偏高”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当遵循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调节车辆行停秩序,促进疏导交通,并切实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因此,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人流、车流、区域划分的不同,分为I类区域、 II类区域。I类区域为中心城区,其收费标准为:小车每车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I类区域中的次中心城区,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小时4元; II类区域,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大车按小车的二倍收费,超大型车辆按小车的三倍收费。 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并不是单个行政部门的决策,而是我市价格、交警、交通、市场监管、城市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市场调研、科学研判、综合考量制定的管理规定,发改部门的价格制定只是道路停车综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停车收费在城市交通中发挥的作用是调节车流,让可停可不停的车辆及时离开,让长期占道的车辆承担恶性占有公共资源的后果,让需要停车的人有地方可停,发挥这样的市场调剂作用。 若您遇到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
6楼#
发布于:2021-09-14 09:34
道路圈地停车收费,湖南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一字之差的湖北做的就非常好;
车已是寻常百姓的交通工具,不再是达官贵人的宝驹,请善待寻常百姓钱袋子,请关注民生...... |
|
14楼#
发布于:2021-09-15 17:02
|
|
15楼#
发布于:2021-09-15 17:14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常德市停车收费偏高”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当遵循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调节车辆行停秩序,促进疏导交通,并切实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因此,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人流、车流、区域划分的不同,分为I类区域、 II类区域。I类区域为中心城区,其收费标准为:小车每车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I类区域中的次中心城区,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小时4元; II类区域,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大车按小车的二倍收费,超大型车辆按小车的三倍收费。 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并不是单个行政部门的决策,而是我市价格、交警、交通、市场监管、城市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市场调研、科学研判、综合考量制定的管理规定,发改部门的价格制定只是道路停车综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停车收费在城市交通中发挥的作用是调节车流,让可停可不停的车辆及时离开,让长期占道的车辆承担恶性占有公共资源的后果,让需要停车的人有地方可停,发挥这样的市场调剂作用。 若您遇到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
16楼#
发布于:2021-09-16 02:33
|
|